范仲淹传承中国文化的勇敢之举(图)
在宋仁宗天圣六年(1028年),我,范仲淹,结束了为父守丧的责任后,便返回京城开封。得同僚晏殊推荐,我进入了中央机构担任秘阁校理,这意味着我成为仁宗皇帝的文学侍从,并负责国家图书典籍的校勘与整理工作。我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开封皇宫内的崇文殿,在这里不仅能经常见到宋仁宗,而且能够窃闻朝廷机密。
经过观察,我发现即便是20岁的宋仁宗,他也几乎所有重大军政事务都要听从60多岁的刘太后的指挥。此外,在那年的冬至之际,刘太后竟然要求宋仁宗和各部门“公务员”在金殿上给她行三跪九叩的大礼——一个只有皇帝才能接受的地位尊荣。而当时这种大礼只能由皇帝享有。我的心中涌起一股不满,我深信国家礼仪不可轻易更改,更不能因私情损害国家尊严。
于是,我决定向朝廷提议取消对刘太后的三跪九叩大礼。在此之前,我曾向晏殊倾诉过我的想法,但他却忧虑地劝阻我说:“你这样做会招来祸患。”然而,当面对他的担忧时,我毫不犹豫地回应道:“即使因为仗义执言而得罪您,也是我无悔之举,因为我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。”
随后,再次撰写奏章,请刘太后将国政权力交还给已经成年的宋仁宗。不久,朝廷下令,将这份奏章呈报给了刘太后,但最终结果是让我被贬出开封,让去山西省永济县担任副县长。
三年之后,当刘太后去世时,我的忠诚终于得到认可,而我的坚持则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