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00刀的凌迟明代进士奸污亲妹与儿媳案件揭秘
在中国古代,凌迟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,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北齐开国皇帝高洋。这种刑罚的本质是将犯人的一部分身体一刀一刀割下,直至累积成山。明朝时期,有许多名流因各种原因遭到了凌迟之刑。
崇祯皇帝曾剐过两位名流,一位是忠诚报国的袁崇焕,罪名是叛国通敌,被剐3543刀;另一位则是天启进士郑曼,他被判为棒打后妈、奸儿媳和奸妹,被剐3600刀,其残肉甚至被用于制作疮疥中药材。
刘瑾,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太监,在明孝宗时期侍奉太子朱厚照,当朱厚照成为武宗皇帝后,刘瑾自然成为权力中心的人物。他专横跋扈,对抗着皇帝干尽坏事,最终因为贪婪和图谋不轨,被武宗查出并判处凌迟3357刀。在他的执行过程中,每天只割10刀,并且最终因气绝身亡,但依然按照法律规定,将他割足了3357刀。
最后一个被施以凌迟之刑的是清末恶棍康小八。他杀害了两个理发客,而后被捕并判处凌迃之刑。这一存在超过1000年的刑罚终于在光绪31年废除。